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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2年度“国家项目工程”立项人员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3-21 】

湖南文理学院文件

校政字〔2013〕4号

湖南文理学院

校属各单位:

2012年,在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经全校老师共同努力,学校“国家项目”工程取得了较好成效,共获得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11项,实现了“保10”目标。根据《湖南文理学院2012年“国家项目工程”实施方案》(校政字[2011]34号),现对2012年国家项目立项人员予以表彰,希望全校教师以受表彰人员为榜样,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力争2013年科技工作跃上新台阶。

附件:湖南文理学院2012年度“国家项目工程”立项人员名单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科技 2012年度 国家项目工程 表彰

湖南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

湖南文理学院2012年度“国家项目工程”立项人员名单

李 民(经管学院) 张现成(体育学院)

朱 卫(文史学院) 陈 勇(外国语学院)

黄 丹(物电学院) 贺 志(物电学院)

李 艳(物电学院) 张松柏(化工学院)

彭保发(资旅学院) 李文军(资旅学院)

彭国华(学科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