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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活动

【来源: | 发布日期:2010-10-28 】

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

各党总支:

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营造活动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委(湘创先发﹝2010﹞22号和湘创先办发﹝2010﹞8号)和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湘教创组发﹝2010﹞22号)《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校推荐活动的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创先争优,充分发扬民主,突出全体师生员工从自己身边发现典型、推荐典型、总结典型、宣传典型的特点,动员所有党员干部、师生推举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优秀共产党员,通过师生推荐和宣传,弘扬正气、树立形象,进一步浓厚创先争优活动氛围,努力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二、推荐方式

发动所有师生参与,全校师生可以采取个人推荐、联名推荐等方式,向各党总支推举自己熟悉的、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每月月底以前各党总支向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一名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应署实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根据了解的情况,如实介绍自己所推荐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

三、推荐标准

“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思想品行、能力作风和工作业绩突出,师生认可度高,努力做到“五带头”:

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思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是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获得过相关的奖励。

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工作业绩深得师生们的赞誉。

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强,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的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群众贴心人。

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近三年没有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四、活动安排

1、发布公告。2010年10月份,向全校发布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的公告。

2、群众推荐。各党总支要在本单位内进行深入宣传,认真组织和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根据日常了解的情况,踊跃推举自己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

3、宣传报道。各党总支要把典型宣传贯穿“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的全过程。对师生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要迅速组织核实,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形成书面材料向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简报、校报、学校主页创先争优活动专栏投稿,进行宣传推介。同时,各党总支对本单位群众推荐活动的开展情况,也要加大宣传力度。

4、公众评选。2011年底,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全校群众推荐的对象中,组织遴选“群众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推荐到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全省的群众投票评选。

五、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的组织领导,把群众推荐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2、各党总支每月统计一次本单位群众推荐、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附后),并于每月月底以前将统计情况和所推荐的一名优秀共产党员材料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