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学子·榜样力量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宣传我校青年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培育当代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奋斗精神,学校决定于2020年10月至12月开展湖南文理学院2020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
01
评选对象及条件
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或由他们组成的团体,且在校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
(一)基本条件
1.个人或团体成员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上要求积极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及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个人或团体成员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在同学中有很大影响,享有较高威信,没有受到校级及以上处分或处罚。
个人申报的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努力学习,刻苦钻研,2019-2020学年度课程成绩平均75分以上(含75分)。
②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学金”、“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其中两项以上(含两项)荣誉。
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特殊情况除外)。
3.往届获得过此项评选活动的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02
评选类别及奖励
“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共设置5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每人(团体)奖金10000元;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4.“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
5.“芙蓉学子•学术创新奖”。
03
活动流程
(一)宣传发动(10月1日-10月10日)
(二)报名推荐(10月11日-10月14日)
分为自主报名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报名,10月14日前候选人(团体)的申报资料统一报送至相关学院学工办,联系人为相关学院团总支书记。
申报材料包括:报名者的申报表(事迹简介不超过1000字)、上学年完整学习成绩单、典型事迹材料(5000字以内)及所获主要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三)评选阶段(10月15日-11月3日)
1.初评阶段
(1)学院评选、公示及推荐(10月15日-10月22日)
各学院根据自主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情况,按照评选方案中的评选条件要求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及初评,各学院需对申报人(团体)资格以及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评选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初评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统一向学校推荐候选人。报名表需要学院签署意见和盖章。每个奖项各学院至多报2人(团队),每人(团队)只能申请一个奖项,报名表见附件1。
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1日下午17:00之前将报名者的申报材料纸质档及汇总名单送至校团委办公室(逸夫楼A211),电子档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XX学院芙蓉学子•榜样力量候选人推荐资料”发至校团委QQ邮箱:563206041@qq.com。
(2)校级初评(10月23日-10月27日)
由学校组委会根据各学院推送候选人相关材料进行初评筛选按照每个类别3:1的比例共评选出30名候选人(团体)进入决赛阶段。
2.候选人公示:(10月28日-11月3日)
在由学校组委会评选候选人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若有异议采取实名举报,请于11月3日11:00前将意见反馈至校团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186043
邮箱:563206041@qq.com
联系人:谢世琦
(四)宣讲会(10月28日-11月6日)
由通过初评的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事迹宣讲,弘扬榜样力量。每名候选人(团队)宣讲不少于1场,具体由候选人推荐学院协调组织并将活动照片、总结发送给校团委。
(五)投票评选(11月4日-11月9日)
1.网络投票(11月4日-11月6日)
投票在易班网上面向全校师生采取实名制进行,每名投票者,只能投一票(多选无效,有效票将按投票者最后一次的投票情况计算),各奖项必须且只能选中一个候选人(团队);严禁各学院指定师生为特定候选人投票或冒用他人身份进行投票,如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作弊单位的选票一律归为无效票;未注册的师生,请先按《易班网注册方法指南》注册登录,再进行投票。网络投票权重为0.15;
2.班级代表投票
在投票评选期间,由各班班委会组织全班同学表决投票意见,要求所投候选人的表决得票必须过半,将最终投票情况上报各学院,由各学院团总支根据班级投票情况形成最终的投票结果,各奖项必须且只能选择一个候选人(团队)。需在11月6日上午11点前提交书面投票结果,并加盖公章,逾期视为放弃投票。(班级投票权重为0.25)。
3.评委会投票(11月9日)
评委会由学校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邀请组织的评委库中随机产生,在投票前一天,评委的产生由组委会负责从评委库中进行抽取,评委库人数与实际产生的评委人数比例不低于2:1,评委人数为单数,不低于11人。评委会投票权重为0.6。
4.校级评选结果公示(11月10日-11月16日)
结合网络投票、班级投票及评审小组投票遴选出10位拟获奖个人(团队)进行公示。公示若有异议采取实名举报,请于11月16日11:00前将意见反馈至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186043
邮箱:563206041@qq.com
联系人:谢世琦
(六)上报表彰
12月1日之前学校将拟获奖个人(团体)的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到湖南省青基会,湖南省青基会收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拨付奖金。学校拟定12月上旬在学校艺术中心举办隆重的颁奖典礼,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典礼邀请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地代表、湖南青基会代表参加,典礼将融合视频展播、人物访谈、宣读颁奖词、颁奖表彰等形式,全方位展示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
(七)宣传推广(2020年12月-2021年5月)
1.利用校内宣传栏和各类展板、校内外网络媒体等对获奖者优秀事迹进行宣传,并将获奖者优秀事迹汇编成册并进行相关宣传,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开展向“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学习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开展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子•榜样力量”先进事迹巡讲报告活动,宣传校园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弘扬青春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