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党委研究,学校二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2013年3月召开(具体日期另行通知)。提案工作是教代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为切实提高提案质量,真实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推进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管理工作上台阶,根据《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决定在代表中广泛开展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学校教育教学、建设发展、人才培养、行政管理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建议和解决办法。
2.提案须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提案表样在校园网的网络公告上下载)上填写,一式两份。
(4)签名。每个提案必须有3名以上(含3名)本次教代会正式代表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所有提案和附议人姓名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认真组织教代会代表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积极组织教代会代表围绕提案涉及内容进行提案前的深入调研和提案的撰写。做到“实事求是,反映大事,言之有据,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书写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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