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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分党校工作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09-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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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admin

一、按照学院党委及学院党校的要求,承担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的理论教育和培训任务。并根据需要和有关要求,承担其他层次人员的培训任务。

二、认真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重点对学员加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教育。努力提高学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使学员全面系统地了解党的基本知识,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增强党性意识,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激发学员按照共产党员标准努力争取入党或做合格党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根据党校工作特点,切实加强分党校的自身建设,建立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严治校,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四、按照党校培训教学的统一要求,负责分党校培训教学计划的制定、落实、授课教师的聘请、结业考试(考核)和学员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学院党校统一的教材组织教学;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教学计划,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含集中讲授专题、分组讨论或开展有关活动),其中集中讲授专题不得少于7次(每次2学时);每期培训班的教学计划、闭卷考试试卷及学员名册、优秀学员名册,按时报学院党校备案,由学院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或《荣誉证书》。

五、主动接受学院党校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学院党校及其它分党校的联系,互相支持,互相交流,促进分党校工作更好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