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宏观调控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评价,教师可以了解自己的教学状况和教学效果,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工作;同时,也是学校了解教学情况,总结和推广先进教学经验,改进教学管理工作,制定提高教学质量有效措施和对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为此,学校将于本学期17周开始进行为期2周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其中17、18周为学生网上评教时间,18周为督导、教学院评价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了最大程度地反映测评的客观与公正,根据部分学院的建议,本学期教学测评将对教学测评项目进行调整,由原实行的教学测评 “学生网上评教”、“督导评价”、“同行评价”三个项目,调整为“学生评价”、“督导评价”、“教学院评价(班子成员和教研室主任组成教学院评价小组)”和“同行评价”四个项目。
1、学生评价。学生在我校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测评功能开放的时间内自行在网上完成测评。
2、督导评价。督导评价主要是查阅教师的教案、教学手册等教学资料(学生作业是否抽查由学院决定)。
3、教学院评价(班子成员和教研室主任组成教学院评价小组)。由教学院评价小组结合平时听课情况对教师平时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责任心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4、同行评价。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实行同行互评。同行评价得分仅供参考,不纳入教师教学评价总分计算。
5、每位教师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认真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并交学院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1、12月21日—31日,为学生网上测评时间。期间,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测评功能将面向学生开放,学生可在任一网点登陆进行网上测评。
2、12月27日—12月31日,教学督评中心分文、理、工、艺体四个小组分别到每个教学院进行测评(教学院评价同时进行),各学院务必于督导评价的前一天将本学期任课教师(包括归属本院的行政兼课人员)的教案、教学手册等教学资料收齐备查。未停课教师待督导评价组检查时临时收集。所派往的教学督导组将会提前两天通知被评价学院的教务秘书,以便做好充分准备。
由于测评项目的调整,项目分值也相应进行了调整。按照学生评价占60%、督导评价占20%、教学院评价占20%、同行评价为0(同行评价依然只作参考并存档)的权重以百分制对每位教师教学质量作出总评价。
1、各教学院务必做好网上评教宣传与发动工作,应向学生宣传网上评教的重要性及其意义,把网上测评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学生,确保本学期网上测评工作的圆满完成。
2、每个学生必须对自己本学期所学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网上测评,否则,不能进行网上选课和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3、每个学生必须完成“学生网上评教指南”中的每一项操作,否则,评教结果视为无效。网上评教实行实名登陆,匿名评教,学生不用担心评教信息被他人知晓。
4、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不干扰学生学习活动,网上测评不集中进行,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测评功能开放的时间内自由选择。
5、如果教学院评价完全没有区分度,则视教学院放弃该项评价权利,该项20%的分值并入学生评价项中进行计算。
6、大学体育跨选课以及只承担实验课教学的教师,于15周由教学督评中心单独组织学生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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