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请各单位依据《湖南文理学院师资培训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科发展、专业建设、教学工作实际,按以下要求做好2011年度教师培训计划申报工作。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进取精神,有培养前途。
2.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且内容与学科建设和本岗位工作需要相一致。
3.正在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安排其他形式的培训。
4.校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和教学团队成员优先。
5、学院负责人不能同时出去2人,每人出去的时间不能超过半年。
6.教师脱产业务培训3个月以上,原则上5年只能参加一次。
做访问学者一般为1年,其他培训学习一般不超过1个学期。
(1)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各学院可推荐1人做访问学者。
(2)必须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学校鼓励教师申请下列两种形式的国内访学,一是由教育部资助的“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二是由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可在湖南教师网上下载,网址:teacher.hnedu.cn。
(1)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需要可推荐课程进修1人,转向培训推荐指标可适当放宽。
(3)现有教师无法胜任某些专业课程的教学,或需继续提高教学水平。
(4)学院须有计划地安排富余专业的教师进行转向培训。
今年学校将为每一个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专业安排2~3名专任教师出国访学,出国访学的具体程序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1、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培训计划申报表。
请各单位将《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培训计划申报表》和《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培训计划申报汇总表》,于2011年3月3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择优推荐,严格执行经学校审批后确定的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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