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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1年度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03-01 】

关于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请各单位依据《湖南文理学院师资培训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科发展、专业建设、教学工作实际,按以下要求做好2011年度教师培训计划申报工作。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进取精神,有培养前途。

2.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且内容与学科建设和本岗位工作需要相一致。

3.正在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安排其他形式的培训。

4.校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和教学团队成员优先。

5、学院负责人不能同时出去2人,每人出去的时间不能超过半年。

6.教师脱产业务培训3个月以上,原则上5年只能参加一次。

7.培训期限:

做访问学者一般为1年,其他培训学习一般不超过1个学期。

(二)具体要求

1、申报做国内访问学者

(1)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各学院可推荐1人做访问学者。

(2)必须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学校鼓励教师申请下列两种形式的国内访学,一是由教育部资助的“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二是由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可在湖南教师网上下载,网址:teacher.hnedu.cn。

2、申报参加课程进修和转向培训

(1)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需要可推荐课程进修1人,转向培训推荐指标可适当放宽。

(2)不影响教学工作。

(3)现有教师无法胜任某些专业课程的教学,或需继续提高教学水平。

(4)学院须有计划地安排富余专业的教师进行转向培训。

3、申报出国培训

今年学校将为每一个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专业安排2~3名专任教师出国访学,出国访学的具体程序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申报审批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培训计划申报表。

2、学院推荐。

3、人事处审核。

4、学校研究批准。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将《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培训计划申报表》和《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培训计划申报汇总表》,于2011年3月3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择优推荐,严格执行经学校审批后确定的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