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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2011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03-25 】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加强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和开放,确保课程建设质量,根据学校课程建设质量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学校决定组织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必须是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基础课程、公共基础课程或素质教育类课程。

(二)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为本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职教师,每名主持人限报一门精品课程。

2、教学梯队合理稳定,中青年教师培养成效显著。

3、认真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且成效显著。

4、选用国家规划教材、优秀教材或自编教材。

5、整体教学效果好,团队成员近3年无教学事故。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课程需填写《湖南文理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并于4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2、各学院对本次申报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申报,并以此为契机,严格督促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加强建设,及时更新网上信息,确保优质课程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进一步推进本院课程建设。

联系人:郝爱平 联系电话:7186052

教务处

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