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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1年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及项目申报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03-18 】

关于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确保教研教改项目质量,学校决定对已立项的教研教改项目组织结题验收,同时开展2011年度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09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验收的所有校级教研教改项目。2007年(含)以前立项还未结题的项目必须结题,否则将取消立项资格并冻结项目经费。

(二)结题材料要求

1、填写打印《湖南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一份;

2、提供结题支撑材料,包括论文、奖励、教材等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材料。

二、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1、申报条件

在校在职的所有任课教师,申报名额不限。但已有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立项,还未结题的主持人,不能申报。

2、项目范围

根据学校课程建设质量年的工作要求,今年重点引导教研室(实验室)开展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等方面的教研教改活动,加大对以教研室(实验室)为研究主体、以课程为主线的教学研究项目的扶持力度。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

1、填写打印《湖南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二份,并有相关专业负责人签章;

2、以教研室(实验室)为单位,统一报送。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对本次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及申报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教研室认真总结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经验,凝练特色。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本院的课程建设。

2、《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支撑材料于2011年4月15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