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我校申报2011年湖南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评审推荐,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推荐吴修林、刘良国、朱强3人为湖南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人选,潘梅森同志为后备推荐人选(学校出面找省教育厅给我校增加1名学科带头人推荐指标);同意推荐朱明旱、聂方彦、聂会平、乔闹生4人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如对公示的人选有异议,请将意见于4月8日前反馈到人事处师资职称科。
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
20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