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湖南文理学院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湖南文理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我校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学习效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具体要求
(一)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各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各二级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议程,主持学习过程,提出学习要求,指导和检查成员的学习。各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需指定一名学习秘书,学习秘书可由宣传委员、办公室主任、党务秘书等人员担任,主要负责拟定学习议程、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学习材料等工作。
(二)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跟学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为主,同时,要结合单位实际努力学习教育、政治、经济、科技、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重要文件。
(三)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可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集体讨论、收听(看)录音(录像、录影)、参观考察等方式和方法,注重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四)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做理论学习的表率。每次集中学习讨论前,各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内容和议程议题认真阅读有关书目与材料,做到认真读书、勤于思考、积极发言。分散自学时要认真阅读、作好读书笔记。每次集中学习由组长主持,议程为:①相关人员领学或专家辅导报告等;②1-2人做10分钟左右的中心发言(要有纸质发言提纲);③2-3人做自由交流发言;④二级党组织书记做总结发言。中心发言人要紧紧围绕事先确定的主题积极准备,力求理论联系实际,避免空泛议论。
(五)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围绕本单位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针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学习、研讨和调查,努力做到每年至少精读1本理论著作、撰写2篇调查报告、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
(六)建立并严格执行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做到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集中研讨有记录、学习情况有通报,经验体会有交流。 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者,事先要向组长请假;事后要及时补课,以确保学习质量。
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具体要求
(一) 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发布学习通知,各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二)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国家大政方针为主,同时,要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重要文件。
(三)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实行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集中学习为主,釆用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调研考察等方式进行。学校定于每月第二周周二下午(寒、暑假除外)组织集中学习。
(四)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带头学习,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集中学习议程为:①相关人员领学;②自由交流发言;③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结发言(集中学习形式也可以以其他形式进行)。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做到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集中研讨有记录、学习情况有通报,经验体会有交流。学习人员按要求提交学习心得,学习心得不得抄袭雷同。教职工每年至少提交1篇学习心得。 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者,事先要向单位负责人请假;事后要及时补学,以确保学习质量。
(三)年度考核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按照《湖南文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每年年中,学校将组织开展一次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年底组织校院两级管理综合测评,督查和测评各单位的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心得体会、学习情况总结等材料。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