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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文理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1-29 】

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文理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宗旨

1. 本次项目申报的类别仅为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2. 瞄准科学前言,注重需求牵引,强化学科交叉,推进成果应用。

二、申报条件

1.为避免一题多报、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 申请人若有如下情况之一将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项目:

(1)已获校级项目立项但尚未结题(含博士启动项目);

(2)近三年已获校级科研项目(含博士启动项目)立项资助;

(3)已有两项(含)省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

2. 校级科研一般项目原则上只资助已有一定研究基础且年龄在40周岁(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止)以下优秀青年教师,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原则上不能申报一般项目。

3.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已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其选题向申硕学科、乡村振兴和“三高四新”战略倾斜。

4. 鼓励申请人将学生作为参与人且在申请书上体现,并根据研究实际需要,明确其具体任务分工。

三、项目申报

1. 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需填写《湖南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活页》(活页里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和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并选择项目类别(重点或一般);

2. 重点项目由科研院组织专家统一评审;

3. 一般项目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学校将不再进行评审;同时其它部门(职能教辅部门与继续教育学院)的一般项目由科研院组织专家统一评审。

4.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0.5万元。

5. 一般项目申报需提供申报书1份至所在学院,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后,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填写“湖南文理学院一般项目推荐函”(签字盖章);重点项目申报须提供《申报书》1份、《活页》3份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到科研院。报送纸质材料包括学院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一般项目推荐函(签字盖章)项目申请书1份(含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活页3份(仅指重点项目),电子版(含汇总表、一般项目推荐函、申请书和活页等)以“学院/部门名称+2021年湖南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命名发至科研院邮箱:kjc7186165@163.com。其他部门人员需个人提交相应资料(《申请书》1份、《活页》3份)至科研院。

四、申报时间

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2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建军 联系电话:0736-7186165。

科研院

2021年11月22日

湖南文理学院一般项目推荐指标分配

序号

学院

推荐指标数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2

文史与法学学院

1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4

师范学院

1

5

体育学院

1

6

外国语学院

1

7

数理学院

1

8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1

9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1

10

机械工程学院

1

11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1

12

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

2

13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1

14

艺术学院

2

15

国际学院

1

16

芙蓉学院

1

17

职能教辅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2

合计

20

1.各个学院教师数量是根据人事处“2021年11月在职花名册”名单确定;

2.推荐指标数:由一般项目总数、学院教师数等确定;

3.每个学院推荐指标数最多不超过2个;学院如果满足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数低于推荐指标数,则学院实际评审推荐数可以低于推荐指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