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文理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宗旨
1. 本次项目申报的类别仅为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2. 瞄准科学前言,注重需求牵引,强化学科交叉,推进成果应用。
二、申报条件
1.为避免一题多报、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 申请人若有如下情况之一将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项目:
(1)已获校级项目立项但尚未结题(含博士启动项目);
(2)近三年已获校级科研项目(含博士启动项目)立项资助;
(3)已有两项(含)省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
2. 校级科研一般项目原则上只资助已有一定研究基础且年龄在40周岁(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止)以下优秀青年教师,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原则上不能申报一般项目。
3.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已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其选题向申硕学科、乡村振兴和“三高四新”战略倾斜。
4. 鼓励申请人将学生作为参与人且在申请书上体现,并根据研究实际需要,明确其具体任务分工。
三、项目申报
1. 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需填写《湖南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活页》(活页里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和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并选择项目类别(重点或一般);
2. 重点项目由科研院组织专家统一评审;
3. 一般项目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学校将不再进行评审;同时其它部门(职能教辅部门与继续教育学院)的一般项目由科研院组织专家统一评审。
4.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0.5万元。
5. 一般项目申报需提供申报书1份至所在学院,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后,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填写“湖南文理学院一般项目推荐函”(签字盖章);重点项目申报须提供《申报书》1份、《活页》3份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到科研院。报送纸质材料包括学院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一般项目推荐函(签字盖章)项目申请书1份(含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活页3份(仅指重点项目),电子版(含汇总表、一般项目推荐函、申请书和活页等)以“学院/部门名称+2021年湖南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命名发至科研院邮箱:kjc7186165@163.com。其他部门人员需个人提交相应资料(《申请书》1份、《活页》3份)至科研院。
四、申报时间
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2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建军 联系电话:0736-7186165。
科研院
2021年11月22日
湖南文理学院一般项目推荐指标分配
序号 |
学院 |
推荐指标数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2 |
文史与法学学院 |
1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4 |
师范学院 |
1 |
5 |
体育学院 |
1 |
6 |
外国语学院 |
1 |
7 |
数理学院 |
1 |
8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1 |
9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1 |
10 |
机械工程学院 |
1 |
11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1 |
12 |
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 |
2 |
13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1 |
14 |
艺术学院 |
2 |
15 |
国际学院 |
1 |
16 |
芙蓉学院 |
1 |
17 |
职能教辅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
2 |
合计 |
20 |
1.各个学院教师数量是根据人事处“2021年11月在职花名册”名单确定;
2.推荐指标数:由一般项目总数、学院教师数等确定;
3.每个学院推荐指标数最多不超过2个;学院如果满足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数低于推荐指标数,则学院实际评审推荐数可以低于推荐指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