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党校
党校通[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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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党建研究课题
及党建研究课题结题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深入研究新时期高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方面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我校党建研究的整体水平,现就2022年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及党建研究课题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一)研究范围和选题要求。
选题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紧扣当前我校党建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创新性、实效性,力求提出党建工作新见解、新认识和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课题申报人可以在《湖南文理学院2022年党建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范围内进行选题申报。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不纳入申报范围。鼓励具有较强创新性的自主选题。
(二)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我校直接从事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2.每人至多可主持申报1项课题;
3.承担的往年党建课题且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三)申报办法
申报人于12月3日17:00前将《湖南文理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党委组织部,逾期不予受理。
二、党建研究课题结题工作
(一)结题时间
每年12月集中受理项目结题。往年未结题的党建研究课题,本次原则上要求结题。
(二)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以公布课题立项日期开始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认真履行约定义务,圆满完成研究任务;
2.重点项目结题须提交不少于2篇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或不少于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一般项目结题须提交不少于1篇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
3.所有项目结题成果,必须标注“湖南文理学院党建研究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与资助项目内容不相关的论文及非正式期刊论文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各二级党组织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及结题工作。
联系人:潘泠竹,联系电话:7186255。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2022年党建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湖南文理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申请书
附件3:课题论证页(活页)
附件4:湖南文理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