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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20 】

中共湖南文理学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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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领域

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省属本科高校重点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学校纪委决定在全校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重点整治招生就业、后勤基建、校办企业、继续教育、合作办学方面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请校属相关单位围绕上述重点领域认真查摆、纠治问题,填写《重点领域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2)并形成专题报告,表格与专题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15日前报学校纪委办、监察专员办(逸夫楼B606),联系人:邓丽群,联系电话:0736-7186028。

2.重点领域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

纪委办、监察专员办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