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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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24]37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湖南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体框架
《自评报告》主要包括学校简介、学校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学校自评结果三部分(模板详见附件1),各教学院参照执行。其中“学校自评结果”中包括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教学成效七个一级指标。各牵头单位要做好任务分解,按照二级指标开展撰写工作,内容涵盖但不限于二级指标下设的审核重点,同时形成《本科教育教学自评问题清单》(模板详见附件2)和(《支撑材料目录》(模板详见附件3)。
二、撰写要求
1.《自评报告》要聚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围绕二级指标及其审核重点,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分别阐述学校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工作举措)”“做得怎么样(取得的效果)”“做得不好的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等。
2.撰写《自评报告》时不要修改一级、二级标题,指标不能少;审核重点不能丢,同时还要避免包含与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无关的内容。文字描述应简练准确,图表清晰详实,针对每个审核重点都应该有一句概括性的语言(且要求对称),针对每一个审核重点进行阐述时每一小段开头都要有小标题(且要求对称),针对每个审核重点阐述的字数不超过1200字。
3.每个一级指标后面都要有存在的问题、 原因分析及整改举措,每个问题下面按问题表现、原因分析和整改举措展开描写,每个一级指标下面不超过三个问题。
4.在撰写《自评报告》的同时,要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制度管理文件、教学资料、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等。支撑材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字、图表、音像资料、图片等形式,例如文件原件、通知、新闻报道、获奖证书扫描件、网站链接、开展活动图片及照片、支撑数据明细表等。支撑材料应尽量扫描原件,所有支撑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PDF 文档、JPG 图片等)并形成电子目录,图片要清晰可见。本次只提交《支撑材料目录》(附件3)。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一级指标牵头单位和各学院需在2024年4月30日前,将自己负责部分的《自评报告》初稿(附件1)《本科教育教学自评问题清单》(附件2)和《支撑材料目录》(附件3)交至评建办公室。纸质版材料须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并签字,同时加盖公章,电子材料以“单位名称+评建工作组”命名发送至邮箱1131613318@qq.com。
评建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